最近因為發生了一件事,讓某人終於有機會公開切割。我覺得也好。
但也因為這樣,既然都已經切割了,我來整理一下以前發生的事情也不為過吧。我就不提名字了,反正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也沒必要知道。
「國會調查兵團」計畫原本是從1985公民行動聯盟裡面某人想出來的,這是2014年7月的事情,那時候曾經募集到不少志工,用google表單回報立委資訊,然後有會影片編輯的志工剪片。後期因為裡面的核心成員因為有各自關注的事情,逐漸就失去了凝聚力。
所以某人後來在1985裡面找了幾個還願意做這個計畫的人出來。然後我們這幾個還有戰力做事的人,在2014/9的時候我們就弄了幾個粉專,包括公民廟口,蒂瑪小姐咖啡館。這兩個是比較主要有維持頻率在產出的粉專。同時因為我自己是網頁設計背景,就想說以前透過表單回報的形式可以平台化,所以把機制規劃成網站,跟其他志工合作開發,當然我自己也是志工。國會調查兵團網站在 2015/2 時上線。
在這時候這幾個有戰力的人當然為了溝通方便有拉小群。本篇文章後面我就簡稱這個小群為「核心」。
2014/9~2015/10 這段時間,某人在裡面的角色,大部分就是嘴巴說說。然後實際執行其實是其他人比較多。但這也沒什麼關係,畢竟有的人就是善於想點子,大家都是志工,我們也沒有要計較什麼。反正自己甘願做就沒什麼好抱怨的。
但是從 2015/11 開始,那時候國會調查兵團參與了包括島國前進、人民作主、割闌尾主辦的「還權於民」的活動。那個時候狀況就很明顯,例如我們跟著其他團體一起去路上發傳單,或是去當時在永和暫時租借的一個空間做實體宣講活動的時候。都只有我跟另外一個夥伴去。這種要出去行動的活動,某人是絕對沒興趣去摻一腳的。叫他開會可以,但他也只想開會。
這段時間還曾經發生一件很白癡的事情,就是當時我們幾個團體約說要上街巡講發傳單,要從哪裡走到哪裡,區域我記得大概是在南勢角延伸範圍。一開始他就說他有事不參加。兵團就我跟夥伴一起去,當然還有其他團的其他人。走著走著。結果在某個紅綠燈路口。有人突然說「OO,你怎麼在這?」原來某人正騎著機車帶他女友不知道要去哪,但就這麼巧剛好停在那個路口,又這麼巧我們的隊伍在那個時間點經過那裡,又那麼巧的被人認出來。
總之從那時候開始,很多東西就只是不說破而已。但沒有嚴重到要撕破臉,所以事情也就這樣。反正我跟夥伴我們作我們的。
然後當時我已經跟某人在同公司工作。當時我是負責某個專案的資料耙梳。也支援一些有的沒的,例如當時網站開場動畫,讓靜態漫畫動起來就是我處理的。
老實說,在志工團體內我的容許度是比較高的,我覺得大家反正都沒拿錢,就是愛做就做,不想做也無所謂。即使你是發起人我還是一樣用這個標準在看待,並不會特別用高標準檢視。但面對工作,我的標準是不同的。在公司裡面,跟某人有很多工作上的不愉快。
舉個印象最深刻的例子,那時候立委選舉,說要跟立委收類似承諾書的文件。某人用大量個email寄送。然後在那裡說回覆率很低怎麼辦。後來找我說我們分配立委的電話一人一半,直接打電話去請他們填寫。我也說好。
但是重點來了。某人在那之後每幾天就要問我打電話了沒,但他自己也一通沒打,就是只會來催我。
我想說要打就來打。最後是我花兩三天把所有電話打完,他一通也沒打。而且他還會在我打的時候聽我講什麼,然後結束後再來「糾正」我應該怎麼說。這個人好為人師就是這樣難看。
當時我想,大家電子訊息的可能會已讀不回,那我就打去,先問有沒有收到,沒收到就說我傳真過去好嗎?我的想法很簡單,這種狀況下對方很難拒絕我,通常會說好。等我傳真後再打一通確認。後來承諾書的問卷回收率就大大提升。某人偷聽我講電話後還質疑我為什麼要那麼麻煩。自己一通都不打根本不知道會面對什麼狀況到底是有什麼資格質疑我?
然後某人只會在臉書抱怨說這樣很不環保。
另外比較大不愉快的事情,是我當時在某公司作的一個專案,那時候進行到wireframe階段,後面沒資源開發所以要不要繼續做公司舉棋不定。後來有機會申請到一個補助案,公司想說提看看。這個過程從開始我就被某人弄。當時因為我是兼職,不是每天去辦公室,所以一開始老闆說找這種幫忙寫補助案的顧問公司來我們公司談的那天我不在。後來他們談的結果是我手上的這個專案最適合來寫這個補助案。
好。雖然我沒有參與開會,但畢竟是要用我這個專案來寫補助案,那理論上從前期準備就可以直接pass給我了對吧?
不是,某人就愛寫。在那階段要先寫提案簡報,還不用到企劃書,但提案簡報時結案的KPI就要先寫出來,某人就自己寫,而且過程根本沒找我討論過。
然後到了提案過了,要開始整理企劃書有更多文書工作的時候。我這時候看狀況不對,因為明顯這專案後來執行應該要我來,因為我最清楚狀況,但某人要掛一個聯絡人在那裡,我覺得不妙。當然那時候我跟某人關係已經沒多好。我那時候就在臉書上寫說,如果有人要當聯絡人,那就是從現的文出處理跟到時候專案執行整理等等就自行負責。
這時候就神奇了,某人就「主動」去跟老闆說啊這個專案應該要給Joy弄比較好。
說到底還是那個只想出嘴不想做事的狀態而已。所以掛名很樂意,要做實事的時候就推遠遠。基本上因為中間已經經歷過很多事情,我早就不可能對他有多少「善意」解讀。
後面的狀況就是到了要努力達成KPI的部分,裡面有一項是要找50家簽合作備忘錄。這當初就是他們定的。會議上講得很好聽,大家可以幫忙啊。某人說他可以簽七八份沒問題的。最後其實他只給了三份。而且我因為聯絡兩個團體一直沒有得到回覆,我也知道那兩個團體跟他關係還不錯,請他幫忙。他都是已讀不回。
這段時間,我雖然討厭這個人。但是在工作上我可以小部分協助的我不會說不肯。他們那時候辦願景工作坊要找藝術表演類的人來參與,我還介紹了朋友過去。
某人一直覺得我是因為他不弄兵團所以恨他。他真的徹徹底底的搞錯了,我完全不在乎他不弄兵團,反正那裡我跟夥伴自己弄得開心就好。我對他徹底失望完全是一起工作以後的事情。
我只能說,對這個人,我已經仁至義盡。在還是志工時期,我可能是跟著他做兵團的志工裡面最相信也最挺他的人。中間曾經經歷一些風雨我甚至還幫他約大家的時間出來讓他好好講。但經歷這麼多年,一個人是怎樣的人,最終還是會看得出來。
所以因為近期的事情,某人在臉書上公告說他三年前就退出的時候,我真心覺得可笑。丞相真的很擅長看時程呢,切割都要挑好時機切割的正氣凜然,這點從以前到現在從沒變過。實際上他根本從2015年年底開始就是站著毛坑不拉屎的狀態,他自己根本也沒有主動表示我不做了我退出好了,從頭到尾只是我們對他客氣沒有要把他踢出去而已。而且中間還有一個插曲,我現在忘了是在哪一年,因為某事直球對決,當時我就直說你無力參與就承認就好,他被刺到還非常的不高興,聲稱他手上的人脈現在雖然沒有直接幫助但未來未有幫助云云。後來正式踢出去的時候,他還跟夥伴抱怨說我們只是要他的人脈。對照那時候我在某公司的計畫案50份合作備忘錄的KPI有30幾份合作備忘錄都是我陌生開發出來的,某人這句話在我聽來整個黑人問號。
從2015年到現在,不管是募資還是內容經營,都是我跟夥伴努力撐下去的。
然後來講這個三年前。那時候與其說是他退出。不如說是我那時候已經從核心另外再拉出小群了。因為本來在運作的就只有我們幾個人。那時候找了一個適當的時機,原本的核心群我把其他人都踢掉,最後我自己退群,留他自己一個人在裡面。
但是因為我們跟志工們本來就有一個大群在討論,那裡比較都是討論議題。那個群在當時他都還在裡面,他也未曾主動退出。這個我是一直到2018年8月左右,才透過群組整理把他踢出去。
這篇只是留個記錄。
這幾年做這些事,真的看清了很多人跟事。到頭來我只想說,很多事,真的對的起自己就好了。然後小心那些嘴巴很會講的人,要看看他們做了什麼行動,不要只聽他們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