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覺得把興趣當成是工作是很棒的事情。加上我自己的個性,如果要我把完全沒有興趣的事情當成是工作的話,會非常非常的痛苦。可以想見,我一點都不適合去考公務員,也不適合去做秘書。
月份: 2011 年 2 月
從「看見聲音」看見語言、文化與其他
看過幾本翻譯的很不順暢的書之後,現在看到翻譯的很流暢的書都會心存感謝:p
本來寫在anobii,不過寫完發現寫好長喔,部落格順便放一下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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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本書在講聾啞族群與手語,但是從裡面手語的發展歷史,卻意外的看到人類語言的演進,以及語言在文化裡的地位。書裡面提到在聾人專門學校內聾人透過手語溝通,因此發展出一個完整的聾人文化,聾人在這個體系內會感覺到親近,有認同感。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把聾人視為一種「民族」,有自己的文化內涵。在歷史上當使用手語溝通被阻隔、也就是聾人的母語被剝奪時,後續接著必然是聾人文化的毀滅殆盡。
這讓我想到原住民文化式微,跟早期漢人剝奪他們使用母語的權力有很大的關係。當一個族群失去母語時,原本建立在這母語之下的文化,會因為失去解釋這種文化的權力,因此慢慢消失。
語言除了用來溝通,更重要的是可以幫助我們進行內在思考。書裡也舉了很多聾人小時候沒有學會手語,或是任何形式的母語,以至於造成無法做深度思考(例如無法了解什麼是問句、只了解指涉具象事物的直述句、對抽象事物理解有限)的例子。這可以拿來反思現在的教育制度,如果沒有辦法學好母語,他所造成的直接傷害是會限制住思考範圍,沒有辦法從具象思考進入到抽象思考。當無法進入抽想思考時,在溝通上也會同時出現障礙。
書裡也提到,在歷史上只要聾啞學校希望能夠進行雙語(口語+手語)教學,並且重點多放在口語,手語只是輔助時,通常那個時期的聾人下場都很淒慘。因為對他們來說,口語不是直覺的語言,手語才是。教導聾人口語通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且成效不彰。
對聾人來說,可以視覺閱讀的手語是最直接的溝通方法,也是最直覺的。因此要他們同時「學習第二語言」,並且過度強調口語優於手語,對他們只是個災難。結果造成聾人的溝通能力受限,進而限制了他們在學習與工作上的發展。
當然,由於聾人聽不到的特質,在學習第二語言遇到的困境就顯得特別明顯。但對照台灣現行的語言教育,卻有很多相似之處。像是現在的小朋友相較於以前的小朋友,對說英文這件事情的接受度比較高、也比較願意開口說(雙語教育所致),但是在本國語的作文能力上,卻非常的差(過度強調第二語)。
從這個角度思考,雙語教育的重點應該著重在「啟發學習第二語的動機」,但絕不該是否定母語學習、過度強調外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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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心得:看完會很想學手語:p
為自己而活?
我覺得人生有很多的經驗,真的不是聽別人說就能體會的。
所以為甚麼會有老生常談。
因為經歷過,體悟的才夠深。
有悲傷,才顯得快樂珍貴。
有的人需要經歷過大風大浪,才能體會平淡是福。
可是不管這樣的體悟到底是自己親身試過,還是聽別人說就體會。
重點都還是這種體悟要是發自內心的才有用。
跟小朋友說小時候要多讀書,是因為自己長大才體認到讀書的重要。
可是那個小朋友還沒長大,他就很難體會。
沒有開始工作的時候,覺得讀書就只是讀書。
開始工作之後,不管體認到讀書重要是因為覺得學歷不夠還是因為覺得智識不足,
那總是自己經歷過一些事情之後而有的體悟,才會夠深刻。
同樣的,為自己而活跟為別人而活,其實都很重要。
因為只有這兩件事情相互映襯,
才能體會到為自己而活有多珍貴,也才能體會到為別人而活的價值。
沒有相對,就無好壞、無用以判斷的基準點。
廢死與否的一些想法整理
除夕寫這個真怪…不過看到一篇社論,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原文: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文末提到
是不是誤判風險一直是由社會底層的人承擔,因而這個社會才會這麼容易地把誤判當作「可容許風險」?誤判之所以被容許,是否認為這樣的風險永遠不會落在循規蹈矩者之自己的身上?多數人不信任法官,卻又堅持死刑具有正當性,是不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其實顯現出一種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最近因為江國慶案,一些支持廢死的人又跳出來說話。
反過來看,廢除死刑。殺人者不用死,因此避免誤判冤獄死刑。誤判會不會因為沒有廢死而消失?不會。因此廢死的好處不是避免誤判,而是避免冤獄而死。然後死刑者無期徒刑、監禁的成本由整個社會來承擔,冤獄者有一輩子可以努力翻供。
據說歐洲曾經有統計過,要避免司法誤判造成冤獄,所投入的成本會遠高過於廢除死刑。如果是這樣,廢死與避免司法誤判,選擇廢死只是成本考量。
實際上,不管有死刑或是沒死刑,都有人的正義要被犧牲,只是被犧牲的人是誰的問題。誤判永遠都會存在。我支持死刑,但不代表我支持誤判,我很清楚我支持死刑的正當性是建立在被處死刑者確實有罪的前提上。但我承認我不夠聰明,想不到兩者兼顧的方法,而我也不認為廢死就是兩者兼顧的方法。廢死是否就是懂得反省的正義觀?I don’t think 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