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與工作

曾經我覺得把興趣當成是工作是很棒的事情。加上我自己的個性,如果要我把完全沒有興趣的事情當成是工作的話,會非常非常的痛苦。可以想見,我一點都不適合去考公務員,也不適合去做秘書。

可是慢慢的我發現,能夠把興趣跟工作結合的人,其實不算多數。以現在這個時代來說,也許比以前多,但相對於對工作跟興趣沒有結合的人來比,應該還試算少數。不是所有的興趣都適合變成工作,有更多時候工作本身就很難跟興趣有關連。興趣與工作結合最大的問題在於興趣是發自內心對某種事物的熱情,而工作則是跟賺取利益有關。當興趣與利益扯上關係的時候,往往是最容易考驗熱情的時候。
我們以為自己對某些領域很有興趣,但是能夠有興趣到「不做會死」的人卻很少。那些能夠把興趣跟工作完全且緊密結合的人,往往都是要對這個興趣有足夠的熱情,才有辦法在謀生跟自我喜好之間取得平衡。
過度鼓吹把興趣跟工作結合,真的是好事嘛?我慢慢覺得這是因人而異的。以我自己來說,我有興趣的事情很多,喜歡畫圖、做網頁、看有的沒的書等等。可是我很清楚畫圖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適合當做工作。那對我來說比較像創作,是用來抒發個人想法的媒介。
與其想怎麼樣把興趣跟工作結合,不如想想自己的性格特質比較適合怎樣的工作、或是怎樣跟現有的工作做結合要來的實際。因為適不適合這個工作,有很多時候不是只有興趣就好,還要有適合這個工作的個人特質。
以設計工作來說,乍看之下做設計的人應該要很有創意。但是不是每種設計工作的都要很有創意?看進什麼樣的公司,看公司給予設計的定定位是什麼。像是做快速印刷的平面設計,因為承接的是小型、需要快速完成的案子。在這種公司裡面做設計,很多時候都已經變成直覺反應。因為你沒有太多的時間發揮創意。對這些案子的業主來說他們也不需要太多的創意。但如果是廣告公司,那可能就需要比較多的創意,因為業務要用創意去說服業主採用他們的提案。
那網頁設計呢?如果做的是單一公司的內部網頁維護,因為只是維護,所以能夠發揮設計的空間相對很少。如果做的是線上服務開發,那由於要從頭開始規劃,相對來說能夠發揮的設計空間就會比較多。但卻不是每一個人做設計的都一定適合維護或是開發,要看自己的個性。
舉例來說,我喜歡畫圖,偶爾畫畫插畫還可以,可是我知道我不適合當漫畫家。因為當漫畫家要長久有一個很大的先決條件是:要有源源不絕的創作能量(所以我覺得像river那種漫畫家很厲害,可以畫那麼多年都還是能畫出很有趣的漫畫)。我喜歡做網頁,但我適合當網頁設計的條件並不只是因為喜歡做設計。網頁設計從以前的靜態頁面發展到現在的UI設計,以及一些技術上的變化,如果我想長久待在這個領域,就必須要接受會不斷有新技術出現的衝擊。當在面對工作上的一些壓力時,只有興趣是不夠的,還要有能夠調適突發狀況的個性。
也許,試著從工作中找出樂趣、試著分析自己的人格特質適合怎樣執行現有的工作,會遠比把興趣跟工作結合要來的實際。而興趣,很多時候不要跟工作結合,反而比較能夠長久發展。
人生有很多的可能性。把興趣跟工作結合很好。但是做沒有強烈興趣的工作,然後在下班時間發展自己的興趣也是很棒的。最怕是對工作沒有興趣沒有熱情,工作以外的時間又沒有發展自己的興趣。那樣的人生就有點可惜了。

從「看見聲音」看見語言、文化與其他

看過幾本翻譯的很不順暢的書之後,現在看到翻譯的很流暢的書都會心存感謝:p
本來寫在anobii,不過寫完發現寫好長喔,部落格順便放一下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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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本書在講聾啞族群與手語,但是從裡面手語的發展歷史,卻意外的看到人類語言的演進,以及語言在文化裡的地位。書裡面提到在聾人專門學校內聾人透過手語溝通,因此發展出一個完整的聾人文化,聾人在這個體系內會感覺到親近,有認同感。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把聾人視為一種「民族」,有自己的文化內涵。在歷史上當使用手語溝通被阻隔、也就是聾人的母語被剝奪時,後續接著必然是聾人文化的毀滅殆盡。

這讓我想到原住民文化式微,跟早期漢人剝奪他們使用母語的權力有很大的關係。當一個族群失去母語時,原本建立在這母語之下的文化,會因為失去解釋這種文化的權力,因此慢慢消失。

語言除了用來溝通,更重要的是可以幫助我們進行內在思考。書裡也舉了很多聾人小時候沒有學會手語,或是任何形式的母語,以至於造成無法做深度思考(例如無法了解什麼是問句、只了解指涉具象事物的直述句、對抽象事物理解有限)的例子。這可以拿來反思現在的教育制度,如果沒有辦法學好母語,他所造成的直接傷害是會限制住思考範圍,沒有辦法從具象思考進入到抽象思考。當無法進入抽想思考時,在溝通上也會同時出現障礙。

書裡也提到,在歷史上只要聾啞學校希望能夠進行雙語(口語+手語)教學,並且重點多放在口語,手語只是輔助時,通常那個時期的聾人下場都很淒慘。因為對他們來說,口語不是直覺的語言,手語才是。教導聾人口語通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且成效不彰。

對聾人來說,可以視覺閱讀的手語是最直接的溝通方法,也是最直覺的。因此要他們同時「學習第二語言」,並且過度強調口語優於手語,對他們只是個災難。結果造成聾人的溝通能力受限,進而限制了他們在學習與工作上的發展。

當然,由於聾人聽不到的特質,在學習第二語言遇到的困境就顯得特別明顯。但對照台灣現行的語言教育,卻有很多相似之處。像是現在的小朋友相較於以前的小朋友,對說英文這件事情的接受度比較高、也比較願意開口說(雙語教育所致),但是在本國語的作文能力上,卻非常的差(過度強調第二語)。

從這個角度思考,雙語教育的重點應該著重在「啟發學習第二語的動機」,但絕不該是否定母語學習、過度強調外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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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心得:看完會很想學手語:p

為自己而活?

我覺得人生有很多的經驗,真的不是聽別人說就能體會的。
所以為甚麼會有老生常談。

因為經歷過,體悟的才夠深。
有悲傷,才顯得快樂珍貴。
有的人需要經歷過大風大浪,才能體會平淡是福。

可是不管這樣的體悟到底是自己親身試過,還是聽別人說就體會。
重點都還是這種體悟要是發自內心的才有用。

跟小朋友說小時候要多讀書,是因為自己長大才體認到讀書的重要。
可是那個小朋友還沒長大,他就很難體會。
沒有開始工作的時候,覺得讀書就只是讀書。
開始工作之後,不管體認到讀書重要是因為覺得學歷不夠還是因為覺得智識不足,
那總是自己經歷過一些事情之後而有的體悟,才會夠深刻。

同樣的,為自己而活跟為別人而活,其實都很重要。
因為只有這兩件事情相互映襯,
才能體會到為自己而活有多珍貴,也才能體會到為別人而活的價值。

沒有相對,就無好壞、無用以判斷的基準點。

廢死與否的一些想法整理

除夕寫這個真怪…不過看到一篇社論,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原文: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文末提到

是不是誤判風險一直是由社會底層的人承擔,因而這個社會才會這麼容易地把誤判當作「可容許風險」?誤判之所以被容許,是否認為這樣的風險永遠不會落在循規蹈矩者之自己的身上?多數人不信任法官,卻又堅持死刑具有正當性,是不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其實顯現出一種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最近因為江國慶案,一些支持廢死的人又跳出來說話。

我支持死刑,但並不是因為我覺得司法可以完全相信,我只是覺得真的犯了殺人罪的人,應該要死。如果一個殺人者殺了人卻不需要死,幾年後還可以假釋出獄,那對社會其他安份守己的人很不公平。但是我不夠聰明,想不到有什麼方法可以兼顧讓該死的去死一死,又避免掉誤判。

反過來看,廢除死刑。殺人者不用死,因此避免誤判冤獄死刑。誤判會不會因為沒有廢死而消失?不會。因此廢死的好處不是避免誤判,而是避免冤獄而死。然後死刑者無期徒刑、監禁的成本由整個社會來承擔,冤獄者有一輩子可以努力翻供。

據說歐洲曾經有統計過,要避免司法誤判造成冤獄,所投入的成本會遠高過於廢除死刑。如果是這樣,廢死與避免司法誤判,選擇廢死只是成本考量。

實際上,不管有死刑或是沒死刑,都有人的正義要被犧牲,只是被犧牲的人是誰的問題。誤判永遠都會存在。我支持死刑,但不代表我支持誤判,我很清楚我支持死刑的正當性是建立在被處死刑者確實有罪的前提上。但我承認我不夠聰明,想不到兩者兼顧的方法,而我也不認為廢死就是兩者兼顧的方法。廢死是否就是懂得反省的正義觀?I don’t think so.

真正有理想懂反省的正義觀,應該是極力避免誤判。但我們都知道,只要是人,就會有失誤。有失誤,就會有人被犧牲。

與其說對司法有選擇性的信賴,不如說是不知道如何會更好的無奈。
廢死與不廢死,差異只是在於看被犧牲的要是誰,而不是哪種方式不會有人被犧牲。如果都有人要被犧牲,就代表其實他們都不是很好的方法。而在我看來,廢死與不廢死提出的說法,並沒有誰強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