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品書屋好佛心?兩個你不該去益品書屋的理由

  1. 自稱是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的定義不是沒有營利就可以叫社會企業,不然每一個創業之初正在虧錢燒錢的公司都可以說自己是社會企業了。( 益品書屋的公司徵才資料直接就寫自己是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比較明確的定義是:企業營利所得的利潤繼續投入做對社會有益的事情,與一般企業追求的利潤大部分進到自己口袋是不同的,而社會企業不等於不營利,也不等於不能賺錢。
    現在一堆有理念的小書局經營辛苦,他們一樣是在推廣閱讀,也試著在理念可以的範圍內善待員工,我也從來沒看過他們自稱社會企業。益品書屋到底憑哪一點可以把自己定義成社會企業?
  2. 以找志工之名行找無償勞工之實
    誰不知道王品創辦人是大資方,去找 (或是接受) 學校合作志工服務時數,擺明就是以志工之名行找不用錢的勞工之實。如果今天你是沒有資金背景的小型理念書局,我不會說甚麼,但是你不是,你是王品創辦人,你有的是資金。但是你卻做這樣的事情,這種資方真的很丟臉。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找志工的公告 ),今天即使是學校主動找合作,你是可以拒絕的,但是你沒有。
    如果是學校主動找這樣的公司做志工服務時數,我也想問,學校接洽這種業務的人腦袋到底長哪裡去了?找外面一大把真正的NGO都比找益品書屋要來的適合啊!

要怎麼說我對益品書屋的那種生氣與難過…

前幾天只是看到有人轉貼,當時雖然知道她這種營運模式鐵定不賺錢,也不過是漫畫王的重新包裝。但王品創辦人嘛,有錢就可以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這是他的自由。

看到以前讀書會的朋友大家相約覺得以後讀書會可以去益品書屋的時候,一開始也覺得反正就是一個讓大家可以便宜使用的場地。

但看到益品書屋去跟學校合作說要找志工,突然有種好難過好難過好難過的感覺。

媒體效應讓大家看到的是:王品創辦人佛心地開了一間不賺錢的精緻漫畫王。於是湧入一堆人去嘗鮮。王品創辦人賺了媒體宣傳也賺了好名聲。

媒體不會報的是他們去學校找志工當勞工用!!

不該是這樣的…台灣的資方怎麼有辦法不要臉到這個程度…

在〈益品書屋好佛心?兩個你不該去益品書屋的理由〉中有 2 則留言

  1. 我同意自稱是社會企業與以找志工之名行找無償勞工之實是不夠嚴謹與不是很恰當的,但文章以該貳個理由勸阻別人不去益品書屋的行為更該被指責!理由1.以台北的物價,益品書屋之投資設備,100元的收費如果不能稱為社會企業,那是要免費才算嗎?我認為是益品書屋不該自稱社會企業,但社會上每一個人都要稱它為社會企業,不要因為它自稱社會企業就否定其價值,一個真正的好人不要他自稱好人就否定其是好人的價值,社會企業也是如此,與賺錢與否也無關!2.找志工是雙方同意的事,與你無關,你不想當志工,沒人強迫你.益品書屋想找志工無非想節省人事成本的開銷,說不定如此可延緩其結束營運的時間,這也沒有甚麼不好!只是我認為益品書屋不要公開徵求,要徵求也只在益品書屋內貼招志工啟事,免得招惹一堆蒼蠅壞了心情.

    1. 我是一般消費者,我有我不想去的理由,我寫在我的部落格是我的自由。別人看了要去不去也是他的自由。你要覺得更該被指責,是你的個人意見,我尊重你。不過以下是幾點說明:

      1.社會企業的定義是企業盈餘循環使用在對社會有益的事情上。但跟收費高低無關。所以你不需要用100元收費低作為書店可以說自己是社會企業的理由。社會企業的重點不在於收多少錢,而是他賺的錢要怎麼用。這是我說他不該自稱為社會企業的原因。而且他為什麼要自稱社會企業?他是戴勝益,不是別人。他講社會企業就是為了博名聲而已。這是很顯而易見的。

      郭董我不喜歡他,但我知道他在很多事情上把他的錢拿去做公益,他也從來沒有自稱他在做社會企業。

      你拿好人是否自稱為好人來作為是否否定價值的說法,我覺得是在打迷糊仗,你知道益品是他自己登記的公司名稱就是「益品書屋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嗎?這已經不是是否自稱好人的問題了。他今天可以成立一個一般企業,但說自己想做社會企業在做的事,那我沒有意見。他今天說自己是社會企業,但實際做的卻是一般企業的是,那就有問題。而我也要再次強調,不是賠錢做就等於社會企業,請你先把社會企業的定義搞清楚再來說。

      2.既然是企業,就不該找志工。這跟我要不要當志工無關,一個企業用找志工的方式省成本本來就是「錯」的。而且他確實已經公開徵求,錯的事,就不用幫他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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