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覺得把興趣當成是工作是很棒的事情。加上我自己的個性,如果要我把完全沒有興趣的事情當成是工作的話,會非常非常的痛苦。可以想見,我一點都不適合去考公務員,也不適合去做秘書。
可是慢慢的我發現,能夠把興趣跟工作結合的人,其實不算多數。以現在這個時代來說,也許比以前多,但相對於對工作跟興趣沒有結合的人來比,應該還試算少數。不是所有的興趣都適合變成工作,有更多時候工作本身就很難跟興趣有關連。興趣與工作結合最大的問題在於興趣是發自內心對某種事物的熱情,而工作則是跟賺取利益有關。當興趣與利益扯上關係的時候,往往是最容易考驗熱情的時候。
我們以為自己對某些領域很有興趣,但是能夠有興趣到「不做會死」的人卻很少。那些能夠把興趣跟工作完全且緊密結合的人,往往都是要對這個興趣有足夠的熱情,才有辦法在謀生跟自我喜好之間取得平衡。
過度鼓吹把興趣跟工作結合,真的是好事嘛?我慢慢覺得這是因人而異的。以我自己來說,我有興趣的事情很多,喜歡畫圖、做網頁、看有的沒的書等等。可是我很清楚畫圖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適合當做工作。那對我來說比較像創作,是用來抒發個人想法的媒介。
與其想怎麼樣把興趣跟工作結合,不如想想自己的性格特質比較適合怎樣的工作、或是怎樣跟現有的工作做結合要來的實際。因為適不適合這個工作,有很多時候不是只有興趣就好,還要有適合這個工作的個人特質。
以設計工作來說,乍看之下做設計的人應該要很有創意。但是不是每種設計工作的都要很有創意?看進什麼樣的公司,看公司給予設計的定定位是什麼。像是做快速印刷的平面設計,因為承接的是小型、需要快速完成的案子。在這種公司裡面做設計,很多時候都已經變成直覺反應。因為你沒有太多的時間發揮創意。對這些案子的業主來說他們也不需要太多的創意。但如果是廣告公司,那可能就需要比較多的創意,因為業務要用創意去說服業主採用他們的提案。
那網頁設計呢?如果做的是單一公司的內部網頁維護,因為只是維護,所以能夠發揮設計的空間相對很少。如果做的是線上服務開發,那由於要從頭開始規劃,相對來說能夠發揮的設計空間就會比較多。但卻不是每一個人做設計的都一定適合維護或是開發,要看自己的個性。
舉例來說,我喜歡畫圖,偶爾畫畫插畫還可以,可是我知道我不適合當漫畫家。因為當漫畫家要長久有一個很大的先決條件是:要有源源不絕的創作能量(所以我覺得像river那種漫畫家很厲害,可以畫那麼多年都還是能畫出很有趣的漫畫)。我喜歡做網頁,但我適合當網頁設計的條件並不只是因為喜歡做設計。網頁設計從以前的靜態頁面發展到現在的UI設計,以及一些技術上的變化,如果我想長久待在這個領域,就必須要接受會不斷有新技術出現的衝擊。當在面對工作上的一些壓力時,只有興趣是不夠的,還要有能夠調適突發狀況的個性。
也許,試著從工作中找出樂趣、試著分析自己的人格特質適合怎樣執行現有的工作,會遠比把興趣跟工作結合要來的實際。而興趣,很多時候不要跟工作結合,反而比較能夠長久發展。
人生有很多的可能性。把興趣跟工作結合很好。但是做沒有強烈興趣的工作,然後在下班時間發展自己的興趣也是很棒的。最怕是對工作沒有興趣沒有熱情,工作以外的時間又沒有發展自己的興趣。那樣的人生就有點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