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標題問,吸毒不嚴重,何者才嚴重。我說。吸毒當然不嚴重,因為吸毒傷害到的只有自身,除非吸毒者本身上有老母下有妻兒,不然今天他吸毒吸到死,也只有他的家人他的朋友會掉淚,但是他並沒有實質的傷害到他自己以外的人。比起酒醉駕車,比起殺人放火,吸毒最多傷害到自己,不會造成自己以外的人家庭破碎,怎麼能算嚴重。
你這種言論,只會讓那些已經犯錯,而正在猶豫要不要承認的人,收起自己的罪惡感,把做錯的事情繼續隱瞞而已。不然一承認就被你這種記者當落水狗打。吸毒的行為是該被譴責的,但是勇於認錯的行為也該被鼓勵的。犯錯了肯承認並且肯改過,這比什麼都難得。拿高標準看別人都比較容易,人家心胸寬廣覺得該給犯錯的人機會,結果被你這種記者寫說顛倒是非。寬容面對結果被說成顛倒是非,莫名奇妙。如果認錯的結果是被大家當落水狗打,以後還有人肯認錯?一二再再而三犯錯的人當然不值得同情,但是首犯且有悔改之心的人,給他們一次機會又何妨?況且他們一承認,金錢上的損失就已經夠多了。有必要這樣再用言論自由把他們一打再打嗎?拿高道德標準在檢視別人的時後,先看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