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臉書在看麥人杰跟魔法阿媽2團隊的爭議。
原本我的看法比較站在麥這裡一點,因為自己的臉書上確實像他自己說,很多人問他有沒有參加魔法阿媽2的製作,他也只是回應大家的詢問,然後也說你如果想支持就去支持,但他沒參與,也沒被團隊詢問過。還有他太太說明當年狀況的文章,後面再去看現在製作團隊的文,當下感覺是團隊好像急著要抹黑麥。
但後來在半瓶醋聊天室的討論文章中,有人貼出當初1999年麥田出版的《魔法阿媽:我把阿媽變卡通了》p137 黃黎明(已故)回憶後,裡面提到他們要發給韓國的構圖稿在麥這裡嚴重delay的事情,然後也提到一開始其實別人就警告過他。也就是除了書本回憶錄提到。可以說至少在這之前的二十多年王小棣在公開的媒體訪談上從來沒有去提過這些事。
我再重新回去看原本的文章,這時候我反而會比較站在魔法阿媽2團隊的這邊。且可以理解它們的聲明稿為什麼那樣寫。
雖然我不是做動畫,但我做過網頁的專案管理,那種中間因為團隊成員造成的進度問題(或其他問題)以致於後面不會想再合作的感受,我完全可以理解。
寫這篇並不是要選邊站,畢竟我只是吃瓜群眾,純粹只是看熱鬧。我在想的是:當年合作的不愉快,本來已經被兩方用不再提起的方式pass過去的事情(補充:pass過去的這個部分,從王小棣926的po文可以看得出來),在這個年代被吃瓜群眾用社群的方式又吵起來的時候,到底要不要回應?要怎麼回應?
我一開始也覺得阿媽2的聲明稿是公關危機,但看到別人貼書的內容,一篇當年的報導,可以某個程度證明聲明稿的真實性的時候,我覺得在團隊選擇「要回應」的狀況下,恐怕真的很難不搞到炎上。
寫的太直白,就會像我一開始不清楚其他狀況下看的感受「像是要急著抹黑麥似的」。
寫的不夠直白,很多吃瓜群眾就會繼續見縫插針的說你避重就輕。
那可以選擇「不回應」嗎?因為他們已經在嘖嘖募資,既然要靠社群募資,好像也很難不回應社群而來的質疑。這就又回到如果聲明但不夠直白的結果,吃瓜群眾會繼續吐你。
就像之前很多的網路爭端,往往不是當事者兩造去引起的,有更多是吃瓜群眾在現在社群留言極為方便的狀況下,不斷的去互相點火,點到兩造不得不再跳出來回應,進而炎上。然後這時候媒體就進來,讓火更大,收割流量。
到最後,其實跟對錯什麼都無關了。
後來在臉書看到了這篇評論,我非常認同他的見解。
只有最後一句結論我覺得有點太重(但不是什麼大問題,只是看個人覺得兩者落差差多少的差別)外,其他真的很有同感。
魔法阿媽2之所以會產生這次的爭議,是當年若不是麥人杰,《阿媽倘賣沒》不會是魔法阿媽(見董福興的這篇說明),就不會是現在的經典。不是經典就不會有今天所謂很多人懷念魔法阿媽而有機會讓他們再進行募資,一次是第一集的數位化修復跟現在的第二部。可以說完全是因為麥人杰對內容的巧手改編與人物設定,才能讓魔法阿媽成為經典,才有機會成為一個能發展的IP。所以在感情上大家站在麥的立場抱不平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但團體跟單幹很多事的考量是很不同的。拿一個比喻來就會比較好懂:沒有賈伯斯,就沒有蘋果。我想這件事大家都認同。但只有賈伯斯,也不會有蘋果。蘋果也曾經把賈伯斯踢出公司,就整體來說,團隊成果真的不是非誰不可。
真正的問題是:如果今天不是所謂第二部,而是全新的本土動畫故事,老實說就完全不會有這些爭議。但若是如此,募資的結果是否也會有很大的差異?
因為IP屬於公司是一回事,但是當公司要拿這個IP發展後續,卻忽視了大家對於這個IP在感情上的認同有一部分是強烈的依附在創作者身上時(這在漫畫創作上非常常見),那只能說當年心結無解,而現在想沿用經典的結果,那炎上就是必然的了。
但對於阿媽2的募資,我是覺得想支持就去支持,完全不需要去考慮什麼選邊站,也完全不需要去管王小棣跟麥仁杰之間的事熟是熟非。因為做這種大型動畫電影,真的原本就不是靠一個人就做的起來的。也許你是因為看了誰的名去支持,那不爽支持退掉就好。但不需要去因為選邊站就覺得支持了是怎樣,真的大可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