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隨寫]興趣與工作

我想我是個很幸運的人,工作的內容也是自己的興趣之一。會用之一的原因在於,我知道不是所有的興趣都適合成為工作。例如我喜歡畫圖,但是除了曾經做過電子 賀卡設計之外,我很清楚這樣的工作對我來說不適合長久做下去。我只是比較幸運的有一個興趣(網頁設計),拿來當工作也很適合,因此勝任愉快。

以前我會說,找工作,興趣很重要。現在我會說,找工作,在這個工作中找到你自己的快樂很重要。工作本身也許不見得是你最感興趣的事情,但是你要能夠從工作的內容中找出你能夠施予熱情的地方。我經歷過很多次的轉換工作,一直都是在網頁設計這個圈子打轉,雖然遇過公司倒的、設計風格不合被fire的,但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很倒楣過。反正工作沒 了,再找就有。也許就是天生勞碌命,只要開始要找,找到工作的時間都不會拖的太長。在工作的過程中,也是有經歷過倦怠期,但是我沒有一次討厭過自己的工 作。原因卻不完全是因為我本身就喜歡網頁設計,而在於我總是能夠在每次設計的過程中找到小小的成就感。不是來自於網頁做完了,而是來自於做的過程中每一個 小小的進步與突破。那些突破在別人看來是沒有感覺的,那可能只是一段html code的精簡,一段css的應用,一個程式概念的了解。但是在那個過程裡,我可以看到自己的進步。一步一步的,即使很小,卻能慢慢累積。又或許該說,正 因為有成就感,才造就我對網頁設計的更多興趣。就像雞生蛋蛋生雞一樣:有興趣想了解=>了解後找到樂趣=>有興趣了解更多=>了解後找 到更多樂趣。一旦以興趣為工作卻不能依著這個循環走,那再怎樣強烈的興趣也不適合成為工作。

我覺得工作跟人生一樣,能不能夠快樂,是自找的。知足常樂更是永恆不變的道理。如果你不能從你的工作中去挖掘探索能夠給自己快樂的元素,那即使工作內容做的是自己有興趣的事情,一樣是不會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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